一,南京鲁医生掌掴幼童案,本来已经盖棺定论,这二天突然冒出了各种奇怪的言论。
1,打人者鲁某属自卫
搞错了没有!
(资料图)
“打人者自卫”,这是创造了个法律新名词!?
那唐山陈某志也是自卫了?
在法律上,被打者才有权自卫!
根据法律的释义,假若鲁某打人后,离开老人的家,显著不再有危险或威胁的情况下,老人再赶上去打,才构成“互殴”。
鲁某侵入他人宅内行凶,老者推其出门,鲁某反推,老者在危险和威胁没有解除前,都有权自卫。
所以,老者举凳才是自卫!
实际上,老人举的椅子,轻飘飘、晃悠悠,根本不可能造成威胁。鲁把老人狠狠地用力推倒,为恶意攻击!
说鲁某自卫的,都是习惯于倒行逆施的反智者!
2,被掌掴的小孩是“凌霸”;小孩被掴,有因才有果(意即该打)。
先说有因才有果。
“我生了你,就该养你一|辈子?”——反智者,通常分辨不了,什么因果关系可以成立,什么因果关系不能成立!
关于“凌霸”,成立者必须得有三个条件,“A,完整的思维。B,长期盯着对方欺负。C,以强欺弱或以多欺少。”
而被打的幼童才5岁,还没有完整的思维,显然不符合A。鲁小孩是去抢被掌掴小孩的玩具、而被戳伤,显然也不存在B、“长期欺负对方”。根本没看出有何强弱和以多欺少,C更不存在。
所以,反智者通常都是连某个词的意思都不知道,就拿个似是而非的词,信口开河的胡说八道!
3,被打者家属不该公布视频
我想起了鲁某打人后对老者说的一句话:“我没忍住。你打我干嘛?”
这句话我不知是该笑,还是该不可思议。
但很明显,说“被打人者家属不该公布视频”的人,和鲁某,是同流人。“我可以(打人),你不可以(公布)。”
“我可以(抢盗),你不可以(判我)。”
4,被掌掴小孩该打
说这种话的人,相当多。
说这种话的人,通常都基于一个理论:我的小孩要是被别的小孩打了,我也要去打回来。
说这种话的人,你要说TA是“愚蠢的自私”,TA会有条种说辞。但你若问TA:“如果你的小孩,因小孩子间的玩闹,被对方家长打了,是不是就该被打?”TA和你耍赖!
几岁的小孩子,没那么多坏心眼,也没什么攻击能力。小孩子间的玩闹,点点擦伤,对方道个歉,赔点医药费,就过了。过度保护并不好。
小孩子间的打闹,有任何问题,不管是从法,还是从理,都只能找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进行处理!
若真有被盯着欺负的,最多让自己的孩子去打回来。
而绝对不可以去对别人的孩子动手!
二,从一段十五分钟的视频里,说说鲁某打人过程中的几个情况。
1,鲁某进屋,老者赶紧招呼鲁某三口坐,并把孙子喊过来坐在对方前面听训,足见诚意。
二分多钟后,鲁某:“不能拿东西打人。”“听见了吗?”
“吗”音落了绝对不超过一秒钟,就狠狠地一巴掌把小孩扇倒在地。
由此可见,鲁某就是抱着打小孩的目的来的。
2,有人说鲁某打人后,鲁妻还在笑。其实这是因为视频不清晰的错觉。
反复观看那段十五分钟的视频,鲁妻并没有笑。相反,老人倒地后,鲁妻积极去扶。老人因骨折在痛疼的呻吟时,鲁妻一直跪坐在地上,帮老人揉。
鲁某,明显在家里就是横行霸道。从鲁妻扶老人起来、收拾椅凳、扶老人坐、坐在板凳上给老人揉、跪坐在地上给老人揉等等细节来看,鲁妻是个不错的人。
任何时候,不冤枉一个人,才是公平、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