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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交女朋友了,我们需要你照顾,抛弃女儿19年的父母希望与女儿相认

江苏东台的骆女士出生时因为是女孩,被亲生父母抛弃了。19年后,当她们找到骆女士并试图相认时,骆女士果断拒绝了。然而,她的亲生父母却谴责和指责了她的行为。这件事情不仅令人感到悲痛和愤怒,更让我们深刻地反思了性别歧视和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性。

骆女士拒绝与亲生父母相认是有情有理的行为,她并没有违背什么道德和社会规范。对于亲生父母的谴责和指责,哟觉得是毫无依据,甚至是无理取闹式的道德绑架。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抛弃孩子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无论是经济困难、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还是其他原因,都不能成为抛弃孩子的理由。更何况骆女士出生时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孩子是无辜的生命,他们的成长需要父母的关爱和呵护。如果父母不能承担这份责任,就应该及早放弃,而不是将孩子遗弃在寒冷的街头或福利院里头。

骆女士的性别却注定了她会被置于一个特殊的境地。在传统的观念中,男孩被视为家族延续的重要资产,而女孩则被视为“别人家的孩子”。这种观念导致了很多女孩像骆女士一样被遗弃或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庭。我们需要反思这种观念的不合理性和危害性,并努力消除它。同时,我们也需要坚持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尊重每个家庭成员的权利和尊严,并避免因个人利益而伤害他人的利益。

其次,我们也必须考虑到养父母的感受和立场。他们百般努力才办了一张收养证,将女儿领回家中并对她进行了精心的呵护和教育。女儿在他们的关爱下茁壮成长,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如果女儿答应亲生父母并与之相认,这会对养父母造成伤害和痛苦。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为什么亲生父母在这个时候会找过来相认呢?根据骆女士的描述,我们可以总结2点:

1,弟弟交了女朋友

2,亲生父母身体不好,希望女儿回来照顾

不难看出,重男轻女思想在这对父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俗话说养儿防老,但是这对父母把所有的爱给了儿子,希望被抛弃的女儿尽义务,我非常赞成骆女士的选择,希望她能够摆脱这种道德绑架。忠于自己内心的想法!

同时她希望亲生父母能够理解她的立场,自己19年前的选择,现在就应该接受,不再给养父母带来困扰。给彼此留点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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