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介绍

江苏夫妻方某和于某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资料图片)

此前方某曾提出离婚诉讼,但被判驳回。

1年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由男方来抚养。

于某以自己工作不稳定又居无定所,且未离婚状态下孩子一直由其母亲照顾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且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来源:信息来源于网络整合

#02

哪些情况法院不予支持离婚?

一、怀孕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准离婚。

二、军人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但是军人没有重大过错,而且离婚也没有经过军人同意,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准离婚。

三、夫妻关系“未破裂”

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来源:信息来源于网络整合

#03

哪些调节可以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转载于公众号: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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