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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
【资料图】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印发的《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会上通报,江苏省民政厅组建江苏省养老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面向全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称评审工作。这标志着江苏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江苏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介绍,创新建立养老护理职称体系,有助于健全引才、育才、留才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解决养老服务入职门槛低、服务水平不高、专业技术不强等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资格设置方面,《条件》考虑到养老护理与卫生健康工作的关联性和融通性,将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卫生系列的二级子系列,设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养老护理师、主管养老护理师、副主任养老护理师。在评审条件方面,《条件》统筹考虑养老护理人才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在注重养老服务理论水平的同时突出一线护理实绩。在评价标准方面,根据养老护理工作特点,倡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学历条件、护理水平、工作时长以及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以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例,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一年后即可初定为初级职称养老护理师,若一直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最快10年可获评副主任养老护理师(副高职称);以一名目前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主管护师为例,具有卫生系列职称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主任养老护理师。
同时,《条件》突出人尽其才的工作导向,如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可初定初级养老护理师资格,具备博士学位可初定主管养老护理师资格;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可申报评审初级养老护理师资格。
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介绍,目前,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设置的三级职称,可评到副主任养老护理师。在资格条件试行一段时间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江苏计划拓展正高级即主任养老护理师职称,形成更为完整的职称评价体系。
据介绍,随着养老服务体系的日益健全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趋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背景、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江苏省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已经超过30%;各类大专高职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年均毕业生在3万人左右,潜在养老护理高层次人才规模不断壮大,需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相应的职称体系,积极促进养老服务相关院校、学科和专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之前养老服务领域没有专门的职称门类,现有的职业技能认定不能全面反映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能力素养,养老服务人才的职业上升通道存在瓶颈,人才流失率高。
此次江苏在全国率先试点建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是落实民政部和江苏省政府合作协议,培养高层次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的创新举措,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突破和制度创新,畅通了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发展渠道,增强了养老护理职业的社会认可度和获得感荣誉感,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吸引更多专业人员加入养老护理行业,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这一举措也为国家层面创新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贡献了“江苏经验”“江苏方案”。
目前,江苏全省养老护理专业职称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并组建了江苏省养老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首批养老护理职称将于年内评出。
来 源 / 中国新闻网、江苏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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