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育女、照顾老人
(资料图)
是夫妻之间共同的责任
但有时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
有人会选择成为一名“全职妈妈”
那就不得不放弃工作的机会
基本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挣钱的机会
如果夫妻间情感不幸破裂
“全职妈妈”离婚,能请求家务补偿吗?
近日
扬中法院就调解了
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
该案的全职太太最终获200万元经济补偿
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
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王某在生育子女后辞去工作
一直在家照顾子女起居上学
所有收入靠陈某每月支付固定生活费
王某称陈某有外遇后
夫妻感情变淡
其多次苦心规劝,陈某没有任何改变
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故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王某认为
婚后陈某在外从事公司经营
王某作为“全职太太”在家抚育一双子女
辛勤操持家务
让陈某专心经营公司
导致自己多年来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
居家多年已与社会脱节
如今,陈某事业有成
子女已长大成人
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并请求给付经济补偿
最终
经法官多次主持调解
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1. 原、被告均自愿离婚。
2. 婚生女已成年,婚生子由被告陈某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原告不需要承担婚生子抚养费。原告王某对婚生子享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
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现原告居住)归原告所有;所购买商铺由原、被告各享有1间。原、被告离婚后,被告陈某自愿补偿原告200万元。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