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控制范围有变化!洪汛期船舶通过和畅洲下口航段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通告

近期长江水位持续上涨,水流加快,船舶通过和畅洲下口时,受水流推压作用明显,容易发生船位偏移、倒头现象甚至引发事故。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现就2023年洪汛期(6月-8月或南京下关站水位超过8米时)船舶通过和畅洲下口航段安全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船长150米以上的船舶和5000载重吨以上的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避免夜间(天黑到天亮)通过和畅洲下口和尹公洲航段。

二、大通流量超过4.5万m³/s时,为保障航行安全,建议下列船舶上行通过和畅洲下口时申请拖轮伴航:

(一)船长150米以上海船;

(二)5000载重吨以上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海船;

(三)上行航速达不到4节的海船;

(四)不能确保安全通过的船舶以及其他需要拖轮协助的船舶。

三、扩大单向控制范围

(一)调整受控船舶对象

1.船长110米及以上的海船;

2.船长130米及以上的内河船舶。

(二)调整下游受控航段水域

孟家港码头上端点与对岸垂直联线至长江#101黑浮与长#101红浮联线之间水域。

(三)受控行为

受控船舶避免在受控航段内会遇、追越或并行。

(四)等让水域

受控船舶应在受控航段外的安全水域等让。

四、船舶上行至长江#99浮前,应重点关注和畅洲下口横流影响和前方上行船舶动态,采用安全航速,提前采取控制船位、预留流压角等预防预控措施。

五、海船通过和畅洲下口航段时应严格落实船长上驾驶台、备双锚、派人了头等安全保障措施。

六、引航机构应根据船舶尺度、操纵性能、水流变化等合理安排引航调度,及时为过往海船提供引航咨询服务,必要时登船引航。

七、在大港四期码头驻守的拖轮应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对船舶实施协助或伴航。

八、大港三期、四期、孟家港等和畅洲下口附近码头应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得超宽靠泊。船舶靠离泊作业应关注水流变化,安排足够数量和马力的拖轮协助靠离泊。

九、五峰山汽渡、江心汽渡应严格执行定线制规定,落实好洪汛期渡船安全航行措施,密切关注过往船舶航行动态,渡船航行过程中严禁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十、大通流量超过6万m³/s时,吊拖船队避免进入长江镇江段航行、停泊和作业。

信息来源 |镇江海事

供 稿| 指挥中心

编 辑 |王 雯

审 核 |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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