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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日讯(通讯员 钱扬 记者 陈咏)开车的朋友,被交警蜀黍处罚,都很郁闷。1日,车被扣且被处罚的驾驶员黄某某,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 敬业正直”的锦旗,送到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手中。黄某某为啥这么做呢?

记者了解到,6月30日18时15分左右,黄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京沪高速公路正谊服务区时遇民警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交强险已过期,便将该车扣留。黄某某称,车辆系公司所有,被民警查获时不知道交强险已过期两个多月。确认情况后,黄某某因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被罚款4000多元。

1日上午,黄某某携带锦旗找到处罚他的民警,声称自己对扬州交警的处罚非常满意,一定要送锦旗给大队。原因是交警严格执法,教育到位。自己充分认识到严重错误,因为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和家人的损失将非常大。

扬州交警提示,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实行的强制性汽车保险,是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故、受伤、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基本保障。驾驶员行车前,应检查好车辆状况以及车辆保险等各种情况。交强险逾期未及时办理,会有什么影响?交警表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则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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