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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纪委监委
8月17日通报一起
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坚决铲除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的作风顽疾和腐败毒瘤,营造全县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县纪委监委持续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现将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原负责人王祝明要求管理服务企业租用其购买的塔吊以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问题。2014年至2021年6月,王祝明在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办事员、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副科长、负责人期间,利用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招投标的职权影响,要求多家管理服务企业租用自己购买的塔吊,而塔吊型号并非企业所需,共违规获利37.76万元,其还存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王祝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在本案例中,王祝明作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招投标监管者,本应切实履行职责,真心实意为企服务,但其却任性用权、以权谋私,将监管权力作为敛财工具,侵害了企业利益,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廉洁纪律规定,时刻自重自醒自警,共同营造公正透明、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