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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市民胡某通过12345政务平台反映称,自己在半个月前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但是一直没有给自己处理,要求交警尽快定责。那么,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呢?
接到该工单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立即介入核实。民警调取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频,并联系了肇事一方的周某。经了解,事发当天,胡某驾驶小轿车沿牛首大道西延线由南向北行驶,周某驾驶车辆同向直行。周某在超越前方一辆轻型小货车时向左变道,差点碰到胡某的车辆。
此时,胡某认为对方是故意别车,心里不舒服,于是加速超越对方车辆。在行驶至前方信号灯路口时,胡某因分神没有注意到红灯,突然一个急刹车,周某反应不及,导致两车发生追尾。
经谷里交警认定,周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负此次追尾事故全责。然而,周某认为是对方“故意”刹车造成的事故,一直不配合处理。为此,处理事故的民警把双方约到交警中队,予以沟通教育,并出具事故认定书,最终双方签字认可。
交警提醒,在路面超车要遵守规则,切不可影响其他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出门在外,平安最重要,切勿开斗气车。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