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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2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近日,南京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龙蟠南路进行夜查时,一辆外形有异的黑色小车驶来,民警随即拦下该车。经过与系统内的数据信息比对,该车的前中网、前保险杠、后盖尾翼、轮毂与登记的情况不符。

驾驶员黄某称,车子是借朋友的,拿车的时候是晚上,没有注意车辆是改装过的,自己也不知道车辆被改动过了。现场,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次日,黄某来到了交警三大队处理此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黄某被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民警在此提醒驾车人,借车之前一定要核对车辆信息,详细了解车辆的各种情况,确保合法合规,方可放心驾驶,不要因为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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