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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家住南京江宁的一位市民致电12345反映,自己将车辆停在江宁区麒麟街道运粮河东路水街坊路段,车辆停在路边,并不影响通行。随后,自己赶紧下车去旁边的一家水果店拿了一张发票,前后只不过2分钟,结果被路边的电子探头抓拍违停。该诉求人表示,此处的电子探头存在问题,对此抓拍不认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该违章行为进行撤除。
接到该诉求后,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民警立即介入调查。民警经查阅视频核实发现,该诉求人在进行泊车的过程中,并未停放于泊车车位内,故被违停电子抓拍探头抓拍到,该抓拍并无问题。
此外,关于该诉求人反映只停了2分钟一事,民警经查看相关视频证实,该诉求人于当天下午2点36分停放,直至2点39分,该车辆依旧停放至运粮河东路水街坊段。而该路段的电子抓拍探头只针对违停车辆3分钟内未发生物理性移动进行自动抓拍,并不存在诉求人所说的2分钟的情况。
经过调查,民警告知该诉求人,对该违章不予撤除。
校对 盛媛媛